各乡镇、中省市县直各单位: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现就廉洁过好元旦、春节重申如下纪律要求: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2、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食品等年货节礼,禁止购买、印制、赠送贺年卡、年历等物品;
4、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5、严禁举办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节日庆典及联欢活动;
6、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7、严禁违规以各种方式收送“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土特产品;
8、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9、严禁纪律松散,工作“庸懒散拖”;
10、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问题。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抓好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旗帜鲜明、敢抓敢管。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摈弃观望之念、侥幸之心,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两节”重要时点,认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形成强有力震慑。
举报电话:0456—8422601;13846399595。
中共孙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孙 吴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