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县监察委员会
中共孙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9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通报
来源:黑河市纪委监委 | 作者:hljswjjw | 发布时间: 2019-01-14 | 2052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黑市纪通〔201823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整治力度,现将我市查处的9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黑河市体育馆馆长郭学宇工作失职问题。

20161月,郭学宇未及时安排人员对黑河市检察院返回调取的财务账簿和凭证进行清点核对,导致本单位2014年财务账簿和凭证丢失。20181218日,黑河市监委给予郭学宇政务警告处分。

2.北安市林业局副局长由志国、森林资源管理股股长曹富贵疏于监管造成林地被非法占用问题。

20144月,北安市林业局在幸福林场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规定向省级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审批,造成国有林地被非法占用。2018712日,北安市监委分别给予由志国、曹富贵二人政务警告处分。

3.北安市住建局原建工处主任张景志失职问题。

20124月,北安市通北镇康安嘉苑工程在北安市住建局建工处报建,建设单位在没有办理《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当年6月开工建设。建工处对该工程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没有进行处罚。20185月,北安市纪委给予张景志党内警告处分。

4.嫩江县建筑设计院院长杨玉龙履职不力问题。

201712月至20181月,嫩江县建筑设计院出具了133份《农村泥草房维修房屋结构安全验收鉴定》,其中有83份鉴定意见不明,在83份意见不明的鉴定中,有41份鉴定结论是在家中无人,室内情况不明的情况下作出的。2018621日,嫩江县监委给予杨玉龙政务警告处分。

5.嫩江县海江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邹亚峰、胜利村支部书记董连峰履职不力问题。

201810月,董连峰配合嫩江县农业局工作人员李某、张某某对本村3栋温室大棚进行验收,在未了解产权归属的情况下,将县农开办建在郑某某家地里的3栋温室大棚拆分成6栋进行验收,并填表上报,邹亚峰未认真核对验收表内容,便在此表审核签名盖章。致使郑某某违规获得县农开办建设的“6栋”温室大棚60%补贴款,共计28.8万元。201810月,嫩江县纪委分别给予邹亚峰、董连峰二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五大连池市莲花管委会党委书记刘健工作不严不实问题。

20127月至20179月,刘健对群众反映的冬季无法使用自来水的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彻底解决村民饮用水问题。201812月,五大连池市纪委给予刘健党内警告处分。

7.孙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监理股股长张延波工作失职问题。

20167月,孙吴县学苑小区在没有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同年8月,张延波发现该问题并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其停工整顿。施工单位未经整改继续擅自施工,张延波得知后未再依法查处。2016年末,张延波在未对该工程违规开工问题进行处理的情况下,违规下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1812月,黑河市监委给予张延波政务警告处分。

8.逊克县林业局经营股股长李传恒失察失职问题。

20121月至201612月,李传恒对逊克县林业资源管理不到位,报告处理不及时,在国家林业局驻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移交给逊克县林业局施业区内,变化图斑达到18962050.5公顷。20185月,逊克县纪委给予李传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黑河市爱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科级管理干部吕勇危房改造验收把关不严问题。

201610月,吕勇带队对盘肠沟村危房改造验收中,对国家政策置于不顾,在原有危房未拆除情况下通过验收。20184月,爱辉区纪委给予吕勇党内警告处分。

 

 

 

                            中共黑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黑       
                             2018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