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县监察委员会
中共孙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开展基层“科所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举报的公告
来源: | 作者:孙吴县纪委监委 | 发布时间: 2024-02-01 | 1024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及省市委部署安排,孙吴县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开展基层科所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在管理服务中政治站位不高、服务意识不强、纪法观念淡薄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从即日起,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现发布专项举报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4131日至20241231日。

二、受理内容

(一)行政审批中的突出问题

1.索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品、礼金,接受宴请、旅游等活动,要求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等问题。

2.违规增设审批前置条件、增加审批环节、人为设置障碍,拖延审批、多头审批等问题。

3.在审批事项办理中以权谋私、索贿受贿、优亲厚友等问题。

4.不执行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负责制,态度冷硬粗暴、故意刁难等问题。

5.黑中介相互勾结,进行有偿代办、插队办理等问题。

(二)市场环境中的突出问题

6.在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通信等涉企服务过程中故意刁难、拖延不办或擅自提高价格等问题。

7.在土地要素保障、不动产登记等方面滥用职权,久拖不办、压证不发、强制购买服务等问题。

8.在政府采购、招投标、企业融资、招商引资等工作中新官不理旧账,违约毁约或变相增设兑现条件等问题。

9.插手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强行向企业指定项目施工方、供货商、第三方服务机构等问题。

10.在管理服务中故意刁难外来投资经商人员、企业等问题。

11.强迫企业、个体工商户雇佣本地人员、购买本地原材料或向企业摊派钱物、索要赞助、捐赠等问题。

12.在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征地拆迁过程中虚报冒领、骗取、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等问题。

13.在金融服务中拖延不办,收受索要好处费、吃回扣等问题。

14.在税务服务中故意刁难,索要收受、扣缴义务人财物、摊派费用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三)政务服务中的突出问题

15.在政务服务中打着服务企业的幌子,借机索要、收受好处费”“感谢费”“回扣等问题。

16.违规设定中介服务事项、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转嫁应由行政机关承担的中介费用,或个人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问题。

17.对中介机构监管不力,甚至内外勾结,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者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18.在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政策落实及各类奖补资金拨付中,人为增设环节、故意推脱等问题。

(四)监督执法中的突出问题

19.巧立名目到企业频繁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

20.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罚款标准等问题。

21.故意刁难被检查对象,搞选择性执法,或者采取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方式包庇袒护违规违法行为,借机谋取私利等问题。

22.在行政执法中收受好处,对行政违法行为默许纵容,甚至以制发行政处罚文书甩锅推责等问题。

23.在被监管执法企业报销费用,接受监管执法对象吃请和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问题。

24.违规向企业摊派各种名目费用,超标准征收费用问题。

25.执法人员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借物,长期借而不还等问题。

(五)法治保障中的突出问题

26.在查处各类涉企、涉商违法行为和办理经济案件中违规办案、超期办案或让企业承担办案经费等问题。

27.对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不力,或对企业报案、诉求置之不理,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等问题。

28.在案件裁决中受贿索贿、枉法裁判,或以送达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受企业财物等问题。

29.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抽成返利、索要好处甚至帮助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等问题。

30.违规违法或超期查封、冻结、扣押企业财物等问题。

整治重点还包括除上述具体情形外的其他损害党委、政府公信力的基层科所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三、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0456—8422601

来信、来访举报地址:孙吴县中央街319号孙吴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    编:164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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