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现将“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各党(工)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大力弘扬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严格带好队伍,严格家教家风,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反对铺张奢侈浪费。单位“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摆上重要日程,以“节点”为“考点”,严明纪律要求,推动“关键少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意见》及省纪委工作意见,采取提醒谈话、下发提示等方式,打好廉洁“预防针”。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反对和纠正“四风”,强化责任落实,以上率下带动转变过节风气。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强化自我约束,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决防止思想麻痹、松懈情绪、侥幸心理等“疲劳综合症”,守住节日廉洁关。
二、严守纪律规定,做到“十个严禁”。全县各党(工)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利用内部接待场所搞隐蔽就餐聚会等违规吃喝;严禁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服务对象车辆探亲访友;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各类红包、购物卡和各种有价证券;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联谊会、庆典等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餐饮浪费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严禁组织参与各种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严禁值班饮酒、脱岗、空岗、漏岗、擅离职守和值班电话不畅通。
三、紧盯突出问题,严肃执纪问责。元旦、春节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县纪委监委将紧盯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下沉到商场超市、餐饮酒店、烟酒专卖店等重点场所,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处置问题,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和纠治岁末年初文山会海改头换面、“督检考”过多过频和过度留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加重基层负担问题。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围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民生保障、帮扶救助、政务服务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整治层层加码、任性用权、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扩大问题线索来源。同时用好问责利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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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孙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孙吴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