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县监察委员会
中共孙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孙吴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孙吴县第十七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来源: | 作者:孙吴县纪委监委 | 发布时间: 2021-12-17 | 1841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

新孙吴提供坚强保障 

——中国共产党孙吴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向中国共产党孙吴县第十七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蒋  东 

20211215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将中国共产党孙吴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工作情况及今后五年工作建议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县第十六次党代会以来,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突出主业主责,深化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践行两个维护,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夯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关于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全县党组织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坚持政治引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在正风肃纪反腐实践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对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等工作履职不力的130余名干部进行追责问责。确保了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压实落靠责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协助县委制定和完善了《孙吴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等文件,分层分级签订《岗位责任书》1200份,述责述廉181人次,履责谈话、廉政谈话、个别谈话1200余人次,90名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协助县委出台了我县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意见,建立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督促各党委(党组)建立完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等工作制度。

健全考核机制。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作为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协助县委制定了《孙吴县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办法》,2次调整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考核体系更加完备。强化考核成果运用,与组织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意见》,将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选先优、职务职级并行、提拔使用相挂钩,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推行四个一监督考核机制,开展两个责任监督检查25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0个,问责单位16个,推动各党委(党组)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五年来对排名靠后的7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共同推动全县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二)履行监督职责,常态监督工作成效显著。始终把监督作为纪检监察工作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让监督利剑始终高悬。

宣传教育常态化。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高标准开展姜国文案件专题警示教育、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月、清廉·孙吴廉政文化作品展播、纪委监委开放日等系列廉政教育活动,依托廉政教育基地、县委党校开展廉政教育100余场次,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实现全覆盖。廉政公益广告《回声》荣获全省纪检系统廉政公益广告评选二等奖,《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两万步社区书记》在全市党风廉政教育巡回宣讲中反映强烈,深受好评。

专项监督常态化。坚持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森林防火等全县重点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开展学生餐、供销系统腐败问题等专项整治30余项,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127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49181人,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84101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全部清零,处分10人,其中查处间接助长型保护伞”4人。

重点监督常态化。紧盯两节、国庆、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综合运用制发严明纪律文件、发廉政短信等形式发信号、划红线,经常性开展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监督检查200余次,下发通报23期,推动全县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勤政廉政。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发布换届纪律十严禁公告,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风险排查、监督检查、快速查办体系,对1名违反换届纪律的干部进行严肃查处。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让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认识换届过程中个人的进退流转。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在干部提拔使用、县乡村换届、两代表一委员推选,职务职级晋升中回复廉政意见5300余人次,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三)一体推进三不,标本兼治效应不断扩大。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向发力。

持续惩腐高压态势。坚持的主基调不动摇,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建立完善《县纪委监委、信访局信访问题线索移送办法》《重要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制度》等措施和办法,受理信访举报422件次,处置问题线索975件。立案403件,查处428人,其中:大要案144件、查处职务犯罪并移交司法机关18人,持续形成强大震慑,15人主动投案交代违纪违法问题。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准确把握政策策略,不断深化标本兼治,突出运用第一种形态咬耳扯袖,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86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413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76%;第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20.1%1.6%2.3%。实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

始终坚持严管厚爱。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宽容在改革创新中失误的干部,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对1起不实举报,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营造了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主动关心关爱受处分干部,做好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化,探索建立了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制度,对90名受处分人员进行教育回访,使其振奋精神,安心工作。回访教育三步走工作法在《明鉴》上刊发推广。

(四)深化政治巡察,利剑作用有力彰显。始终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

坚定政治巡察不动摇。坚决贯彻中央巡视方针,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根本政治任务,切实担起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县委书记亲自挂帅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县委常委会议30次研究巡察工作,全力支持保障巡察工作,率先在全市组建巡察信息中心。

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紧扣三个聚焦,与审计、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建立协作协调机制,将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联动巡察、巡察回头看贯通起来、穿插使用,组织开展了9轮巡察,完成了151个党组织巡察任务,对18个巡察对象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发现问题953个,移交问题线索327个,实现了县委一届任期巡察全覆盖。

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出台了县委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协作配合机制办法,建立完善了巡察反馈问题日常监督机制,对巡察反馈问题开展了集中督查,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率达到99.3%;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立案102件,查处党员干部92人,成案率45.1%,巡察期间先后有11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个人违纪违法问题,巡察震慑效应有力彰显。20197月被省委巡视办确定为全省巡察工作重点推进县,先后2次在全省有关会议上做经验交流。 

(五)坚持改革创新,纪检体制改革成效凸显。积极统筹谋划、认真安排部署,稳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拓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途径。

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稳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完成了编制划转、人员转隶、资产及问题线索移交,20171220日县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持续深化三转,与各乡镇签订了乡镇纪委书记不兼职承诺书,进一步推动乡镇纪委书记回归主责主业。新建了留置专区和信访接待大厅、改造建设县纪委和各乡镇标准化谈话室17个,参与查办了刘修忠、刘荣职务犯罪案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办案数量、质量明显提升,反腐力度进一步增强。

制度建设规范高效。进一步规范办案工作,修订完善了《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制度》《走读式谈话重要环节安全防范工作预案制度》《孙吴县纪委文明办案安全责任制度》等50余项工作制度,强化办案过程管控,建立分级负责办案安全领导机制,对办案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为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派驻监督效果明显。20193月在全市率先完成县直派驻机构改革,科学设置派驻组8个,对全县54个单位、部门进行综合监督。制定了《孙吴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推动派驻机构管理更加规范化,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权威和的优势,各派驻机构办理问题线索126件,立案4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人,探头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精准监督执纪 严防蛀虫啃食脱贫攻坚成果》经验做法省纪检监察信息上刊发。

(六)锻造过硬铁军,队伍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切实抓好自身建设,建设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的纪检监察队伍。

学思践悟提能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作风建设年等活动,落实落靠全员培训制度,开设掌上课堂,坚持每周一测,累计参加7300人次,培训2200人次,办实事98件,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36名纪检监察干部进入省、市审查调查人才库;参与省市重大案件查办和留置看护工作200余人次。

选优配强建队伍。通过转隶,公务员、事业考录等方式,60余人进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县纪委监委干部配备率达到89.31%,完成省纪委监委85%以上的部署要求。加强对乡镇纪委换届工作指导,经过换届达到了上级纪委要求的乡镇纪委专职干部不少于2人、兼职不少于3人的工作要求。

激励约束增活力。严格落实《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警示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重新修订完善领导班子会议、机关内部管理、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等4方面制度58项,制作了十个禁止桌牌和提醒卡,签定承诺书80份,开展谈心谈话近200人次,并创新开展六个一家庭助廉活动,组织干部家属参加廉政座谈、参观办案场所和廉政教育基地。坚持激励约束机制并重,受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2件次,党纪处分4人次,严防灯下黑50余人受到省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表彰奖励,28人得到提拔任用。

过去的五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绩斐然。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得益于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也是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辛勤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一直以来关心、理解、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同志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五年来的主要工作体会

过去的五年,是学思践悟的五年,是严明纪律的五年,是匡正风气的五年,是严惩腐败的五年,是深化改革的五年。五年的实践和探索,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律的认识。

一要恪守政治忠诚,处理好讲政治与抓业务的关系。在党的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中,要把讲政治与抓业务融为一体,提高业务工作政治站位,这样业务才能方向准、路线对、成效足,政治才能讲得实、落得下、扎得牢。

二要保持惩治力度,处理好反腐败与促发展的关系。要把握惩治腐败与促进发展是互相联系、互为条件,相互支撑、互相促进的关系,坚决破除反腐败影响发展等谬论,保持惩贪治腐定力,创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处理好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关系。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有主有从、相辅相成。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应该强化政治担当,既要善于监督下级,又要敢于监督同级;既要善于监督遵规守纪情况,又要敢于监督履职尽责情况;既要善于发现和分析问题,又要敢于处理和解决问题。

四要紧盯关键少数,处理好重点与全面的关系。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督促领导干部规范行使权力,积极履行职责,以上率下,为党内政治生态的根本好转和公序良俗的建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要注重综合治理,处理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辨证施治,综合施策,把治标与治本有机融合起来,既坚持治标不松劲,强化威慑,严厉惩治,通过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创造条件,又不断加大治本力度,通过治本巩固治标成果、根除病源。

六要加强自身建设,处理好正人与正己的关系。正人必先正己。纪检监察干部只有自身干净,才有资格执行纪律,才有底气监督别人。在遵规守纪上,对纪检监察干部要要求更严,标准更高,限制更紧,监管更有力,问责更严厉,真正用严要求诠释关心,用严约束诠释厚爱。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我们的工作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部分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缺乏政治敏锐性和责任心,致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单位领导干部廉政自律意识不强、为政不廉行为还时有发生,个别单位部门违规执法、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担当意识和业务能力还存在差距,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县实施十四五规划,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推进监督精准化、办案规范化、改革精细化、队伍专业化、保障信息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孙吴提供坚强保障。

(一)履行好两个维护根本职责,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来审视、定位、创新纪检监察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真正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严肃开展政治监督。强化对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和中央、省市县委重要工作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县委政令畅通。紧盯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市场供应、复工复产等重点工作环节,严肃查处落实不力、失职渎职等问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突出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意见(试行)》,督促各单位、部门完善公开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实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一把手监督情况季度报告、单位中层干部对一把手提意见建议等制度,优先处置一把手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强化对同级党委(党组)班子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督促推动同级党委(党组)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全面监督;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促进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融合贯通。拓展日常监督的维度和深度。紧盯关键少数、关键权力、重点领域,重点围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捍卫制度、落实决策、履行责任、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采取工作提示、约谈提醒等方式,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谈心谈话等方法,主动深入发现问题。健全干部廉政档案,精准规范审慎处置问题线索,提高谈话函询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坚持以民为本的发展理念,着力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全力保障民生政策落实。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聚焦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督查、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监督、跟进监督,督促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保障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全系统集中排查问题线索、集中整治突出问题、集中通报典型案例、集中完善规章制度。加大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纠治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腐败问题高发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通过专项整治集中解决问题,并推动形成长效机制。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巩固提升工作成果。持续抓好作风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定期通报和典型案件曝光制度,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纠治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中的偏差,对搞包装式”“洒水式”“一刀切式落实的要精准施治、严肃查处。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公款旅游、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私车公养、餐饮浪费等问题查处问责力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三)深化细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使改革在塑形基础上凝神深化关键环节改革。聚焦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强化对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的领导,细化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的请示报告、沟通会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派驻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推动派驻机构管理更加规范化、程序化。深化基层监督改革。加强和规范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明晰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职责权限,积极探索区域协作、交叉互查等机制,提升乡镇纪委监督能力。抓好监察运行机制改革。贯彻执行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制度,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认真落实依法报告专项工作,严格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四)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保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确保一届任期巡察全覆盖优化巡察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梳理巡察工作体系,完善巡察工作配套制度,使各流程、各环节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运行。深入推进工作融合,探索建立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和派驻监督有效贯通的工作机制。提高巡察全覆盖质量。紧紧围绕三个聚焦扎实推进下一轮巡察工作,完成全覆盖任务。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全面督查,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见效。

(五)坚持三不一体协同推进战略目标,切实深化反腐败斗争。三不是全面从严治党由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的重要方法,也是纪检监察工作向纵深迈进的体现,必须一体推进、同向发力。抓好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查处。坚决查处党的十八大之后特别是十九大以来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等大案要案,加大对同级党委管理干部案件查处力度。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资源集中、财政金融投资富集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加大政法系统反腐败工作,深入整治违法干预司法等腐败问题。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探索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对政治上投机钻营、经济上空手套白狼、大肆围猎干部的坚决查处。做实办案安全工作。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扎实做好疫情排查和检测工作,坚决守住留置场所和办案场所不发生疫情的底线。强化对走读式谈话全程管控,规范工作流程,严守安全底线。强化戒护队伍专业知识培训和管理。坚持惩、治、防同步推进。坚持严惩腐败、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深入挖掘典型案件背后的系统性风险问题。督促指导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单位、部门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等,分层次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不断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做实理想信念、党纪国法、廉洁家风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六)用好用活现代科学技术,为纪检监察工作插上科技翅膀。围绕用活、用好信息化建设成果,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增强科技保驾护航能力。推进监督办案信息化,有效运用大数据手段,为信息查询、数据分析、情报研判提供精准化智慧化服务。搭建综合分析系统,实现对通话记录、银行账单、财务信息等自动研判,精准发现问题线索,提升办案效率。抓实信息平台应用。利用好办公平台载体,将文件制发、流转审批、会议活动等环节拓展到线上,提升工作质效。推进监督平台建设,整合纪检监察、巡察、信访、审计和行业主管部门资源,对接有关业务系统,对重点环节行使权力过程进行监督,进一步提高监督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推动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案件管理全程信息化。强化信息安全保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强化信息安全管理,推进纪检监察内网分级保护工作,严格平台使用分级授权,严密数据查询管理,规范信息查询审批流程,提高日常运行维护能力,保障信息平台应用安全可靠。

(七)把脉新问题新特点,推动监督执纪由惩治向善治转变。把握政策策略、贯通纪法情理,通过监督执纪执法的正确导向,释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正能量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规范容错、免责的情形和程序,针对不同原因、不同情况做出区分,该纠错的及时纠错,能容错的果断容错,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理的从轻减轻处理,可以免责的允许带错立功,应当从重从严绝不姑息,推进问责更加规范、精准和慎重。同时,常态化做好受处分人员的教育回访工作,鼓励从有错有为转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统筹把握政策和平衡,对同一领域、同一时期的案件处置要总体平衡,对问题、情节、态度相近的干部处理要大致均衡。注重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抓早抓小。针对可能不被起诉、判处免处、缓刑的案件,建立审核报备工作程序。通过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持续深化不实举报专项治理,从完善制度、强化宣传、准确定性、加大惩治和及时澄清等方面下功夫。认真贯彻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督促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措施,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八)锻造纪检监察铁军,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深入开展业务培训和抽调干部参与省市办案练兵等,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牢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一体推进,县纪委常委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履职尽责本领。利用上挂下派、内部轮岗、外部交流等方式拓宽干部使用渠道,多岗位锻炼、全方位培养,打造业务精通、素质过硬、富有特长的专业化复合型干部队伍。继续组织开展好业务大讲堂”“岗位大练兵每周一测等活动,全面提升调查研究、文字综合、谈话取证、安全办案等核心技能。狠抓机关作风整顿。抓好对《黑龙江省纪检监察干部对外交往行为规范》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净化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自觉接受监督。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把干部监督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政治生态考核和述职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打击,对以权谋私、蜕化变质的坚决查处,严防灯下黑加强机关文化建设。通过理想信念教育、作风整顿、文体活动等系列举措,传承和弘扬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廉政文化,引导干部增强党性修养、自律自觉、在约束环境之下的自由与活力,激发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工匠精神、斗争精神、自律精神,使纪检监察机关既成为威武之师,更成为文明之师。

同志们,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使命需要新担当。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推动我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孙吴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