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严禁”纪律提醒
2021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大力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孙吴县纪委监委现将“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警示提醒
全县各党(工)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及时传达精神,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采取廉政谈话、纪律提醒、发送廉政短信等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提醒,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和节俭意识,自觉抵制和纠正奢侈浪费行为。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发挥“头雁效应”,率先垂范,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一抓到底,确保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纪律约束,做到真管真严、长管长严,层层压实责任,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全县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切实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减少人员聚集的重要性,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切实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节日期间,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严守纪律要求,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烟酒以及电子礼品卡等中秋节礼;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包括通过网购、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公款吃喝、利用单位食堂等场所聚餐吃喝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等违规吃喝问题;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和实物;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度假以及娱乐健身活动等安排;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超标准配备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外出旅游、探亲访友;严禁搞特权、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组织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酒后驾车、迷信等违纪违法行为;严禁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日常用餐、公务接待用餐、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个人餐饮消费或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存在奢侈浪费行为;严禁借节日之机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严禁值班饮酒、空岗和接待群众态度蛮横无理甚至以过节为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创新工作方式,实施精准监督。要特别重视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畅通信、访、网、电、微监督举报渠道,扩大问题线索来源。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通过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节日期间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遵守纪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扩大,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还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持续释放越往后越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在全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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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孙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月15日